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粤府〔1996〕4号)和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12年2月1日起开始对市直各用人单位进行2011年度劳动年审(以下简称“年审”)工作,现就年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的对象:外地驻肇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各类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招用工勤人员的社会团体。
二、办理年审须提供以下资料:1、按规定填写好的《劳动保障年审手册》;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职业介绍机构须提交《职业介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上年度用工(招用流动人员)备案核准通知书(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须提交相关的就业凭证);4、用人单位上年度最末一个月(即2011年12月)的员工工资发放表;5、社会保险缴费月报表(2011年12月); 6、上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副本;7、已与员工签订好的劳动合同书(用工30人以下的单位全部送审,30人以上的送审30份,并另出具本单位全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证明);8、本单位员工按岗位要求须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人员的证书(不足30人的全部送审,超过30人的各工种平均抽取共30人的证书送审,并另出具本单位全部员工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情况的证明);9、用人单位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相关凭证。10、用人单位提供单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以及办理劳动保障年审委派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
三、年审时间:2012年2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年审办公地点:肇庆市信安路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劳动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786901、2786866,网上表格下载:http://www.gdzq.lss.gov.cn
特此通告。
肇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